關于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医疗服务項目
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公示
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
2.采購項目名稱: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医疗服务
二、采購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和預算金額:
1.采購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公安部《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中“所院协作”机制工作要求,为完成在押人员医护任务,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拟与公安医院建立医疗协作机制,由公安医院向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拘留所共派驻12名执业医师、12名注册护士,实行24小时医疗保障。
2.采購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萬元):428.2596
三、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根据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公监管【2014】559号文件《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提高监管医疗水平,提升规范化管理,对在押人员提供良好的救助环境,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时就医的医院从体制、管理、医疗、政治环境等方面符合和满足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的工作要求,且医护人员具备专业化水平,机构人员需要有医师及护士执照,并且有保密机制,同时又符合监管场所的特殊规定。目前只有天津市公安医院符合上述特殊诊疗条件,故天津市公安医院为单一来源单位。
四、供應商名稱、地址:
1.供應商(代理商)名稱:天津市公安医院
供應商(代理商)地址 :和平区南京路78号
2.供應商(制造商)名稱:天津市公安医院
供應商(制造商)地址 :和平区南京路78号
五、專業(yè)人員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以及專業(yè)人員的項目、規(guī)則單位和職稱:
專業(yè)人員論證意見 | 專業(yè)人員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稱 |
为提高监管医疗水平,提升规范化管理,对在押人员提供良好的救助环境,根据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时就医的医院从体制、管理、医疗、政治环境等方面符合和满足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的工作要求,且医护人员具备专业化水平,又须医疗单位有在看守所特殊环境下进行医疗救治的经验,同时又符合监管场所的特殊规定。目前只有天津市公安医院符合上述特殊诊疗条件,故天津市公安医院为单一来源单位。 | 韩海生 | 天津医科大学 | 副主任技师 |
为提高监管医疗水平,提升规范化管理,对在押人员提供良好的救助环境,根据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时就医的医院从体制、管理、医疗、政治环境等方面符合和满足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的工作要求,且医护人员具备专业化水平,又须医疗单位有在看守所特殊环境下进行医疗救治的经验,同时又符合监管场所的特殊规定。目前只有天津市公安医院符合上述特殊诊疗条件,故天津市公安医院为单一来源单位。 | 杨佩钢 | 天津职业病防治院 | 主任药师 |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20年05月26日起至2020年06月01日 止。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卞庄天津市拘留所大院
2)聯系人:闫警官
3)聯系電話:27535335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1)聯系地址:
2)聯系人:
3)聯系電話:
3、財政部門聯系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1)聯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聯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聯系電話:022-23303740转2818
4)傳真:022-23311740
八、意見反饋方式:
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并同時可以抄送財政部門。
2020年05月25日